農藥殘留
蔬果農藥殘留抽驗採樣標準作業流程
一、依據:
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7條、農產品檢查及檢驗辦法第4條附件農產品抽樣方式及抽取數量等相關規定。
二、蔬果田間抽驗作業
樣品大小 | 最少樣品數量 | 最少樣品重量 |
---|---|---|
一公斤以上 | 二顆至四顆 | 二公斤 |
三百公克以上未達一千公克 | 四顆(條)至六顆(條) | 一公斤 |
三十公克以上未達三百公克 | 十顆至十五顆 | 一公斤 |
少於三十公克 | 四串至六串 五十粒至一百粒 | 一公斤 |
無規則形狀之蔬菜類 | 四把至六把 (二百公克/把) | 一公斤 |
田間蔬果採樣工作較適合之時機可分為短期蔬菜及多年生果樹兩大類。短期蔬菜及屬連續採收之蔬菜於採收前3-5天;水果則為採收前10-14天(果實至少要有8分熟度)進行採樣送驗。
三、蔬果集貨場(含理貨、加工、分裝、貯存等場所)抽驗作業:
農民團體、農業產銷班及個別農民之蔬果集貨場、理貨、加工、分裝、貯存等場所;另轄內田邊交易、大型果菜批發市場等場所,必要時納入採樣地點。
比照蔬果田間抽驗作業採樣數量。
四、學校午餐食材抽驗作業
自農民流通至學校午餐供應商階段之前端源頭或學校自立廚房、食材供應商、團膳作業場所、截切場等地。
依農產品進貨區現場進行分配採樣點,採樣點以逢機及分散為原則。
600公克。
五、採樣程序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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