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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苗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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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苗需知

領苗需知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 深水苗圃造林苗木申請作業需知

101年7月5日
104年1月1日修訂

 
如何申請 個人(一般民眾) 高雄市學校、社區、寺廟
軍方、機關、團體等
高雄市各公司行號
申請標準 限高雄市市民 需設籍於高雄市 需設籍於高雄市
檢附證件 個人身分證正本或影本備查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及種植地點簡圖
申請數量 每人以5株以內為限
(每年限申請一次)
以50株以內為限
(每年限申請一次)
以50株以內為限
(每年限申請一次)
領取方式 至深水苗圃領苗 以個別單位發函(申請書)至本局,俟收到回函後,依規定期限內攜帶公文正本至深水苗圃領苗 以公司名義發函(申請書)至本局,俟收到回函後,依規定期限內攜帶公文正本至深水苗圃領苗
申請人種植地點 申請人住家區域 申請單位可種植之空地區域 需確實種植於申請之公司、行號及工廠廠區之區域
成果照片 領苗後一個月內提供栽植後之照片予本局備查 領苗後一個月內提供栽植後之照片予本局備查

備註

 
  1. 同一戶親人可攜帶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身分證為親人代領。
  2. 如係屬特別情況,確有實際需求,經專案簽准者,則不受上述申請數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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